「从现在开始,你别跟我说一个字!」他脱掉外衣,直接扔进了垃圾桶,叹了一口气,「想吐的时候除外。」
「好。」
我看着他几千块的衣服就这么扔了,有点可惜,想记下地址,明天来捡。
可惜等到第二天,我就忘得一干二净了。
他扶着我在马路边等了几分钟,司机终于开着车来了。
他直接拉开后座,把我塞了进去。
对,就是塞。
我敢动吗?我不敢。
一路上我都没再说过话,因为我不能说。
车开到一半,我手机响了。
我迷迷糊糊地接了起来。
「在哪儿?」
一听到声音,我就回忆起来了。
是我的大帅比前男友傅景。
呜呜呜,我跟他分手了。
「在加长林肯里。」
「冯卿卿,你在说什么胡话?」
「我亲爱的前男友,你听不清吗?我在加长林肯里。」我扯着嗓子重复了一遍。
就连司机都转过脸来,看了我一眼。
李梓夜更是一脸无语。
失策,嚣张过头了。
我捂住电话,「不跟你说了,我很忙。」
「你工作都没找到,你忙什么?」
「我忙着带娃!挂了!」
被前男友气得差点丧失理智,我的酒都醒了大半。
但我不敢面对,直接装醉过去了。
宿醉真的可怕。
真的,我昨晚妆都没卸,一个月的护肤白干了。
回忆起昨晚的场面,明明我是去接「儿子」的,结果,自己醉成了这副狗样,还拉着李梓夜一顿输出,脸面尽失,我真的生不如死。
秉着船到桥头自然直的态度,我破罐子破摔了。
晚上熬夜打游戏,3点才睡。
早上睡到12点,自然醒。